公益项目

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2015年12月4日 分享到:
来源: http://blaf.bjsf.gov.cn/publish/portal1/

关于我们

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批准,在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4月,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省、市级法律援助类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为弱势群体、困难群众伸张正义,维护司法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做了大量的工作。在首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宗旨:支持公益法律援助事业,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主要任务: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法律援助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关注民生、传递关爱、促进首都社会和谐进步为己任,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募集、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资金;宣传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促进司法公正;为实施法律援助、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并开展与基金会宗旨相关的培训、调研、考察、交流活动。

组织形式:理事会,理事及领导成员须经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下设监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资金来源:募捐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收入;投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

资金使用:援助资金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对象;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业务活动;法律允许的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的各项活动。

审计监督:基金会按照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章程的各项规定开展工作。对接受捐赠、援助项目及基金运作等活动,通过网站、媒体等途径面向社会公众,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基金会内部设立专职财务人员,建立独立的会计稽核和监督制度。财务的收支和运作情况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部门和捐赠人的检查和监督,并接受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与评估。

法律援助形式:为了更有效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将通过对国家承认的法律援助机构和社会上民间非营利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提供专项的资金援助,再由这些法律援助组织具体开展对经济困难公民的法律援助工作。 

发展与希望: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得到了司法部、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司法局和登记管理单位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北京市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及部分企业和社会慈善家的热心支持下,共募集法律援助资金数千万元,致力于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金会开展的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民间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扶助计划项目,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多次被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评为慈善优秀项目,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展望未来,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依据北京市开展的"围绕中心、服务重点、保障民生  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的中心任务,将继续广泛募集资金,深化开拓援助范围,在整合现有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将农村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做大做强,继续支持现有民间公益法律服务组织,积极探索在全市社区推广民间公益法律服务典型经验,同时,尝试将农民工维权公益法律服务的成功模式深入发展到企业和所有需要法律服务的领域,形成全市民间公益法律服务的全方位、立体化覆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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