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7日 | 分享到: | 来源: |
北京市紧急救援基金会于2010年12月29日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登记,属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是具有公益性、自愿性、自治性的非政府组织,其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民政局。
中国紧急救援是一项新事业、新职业、新产业。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关国计民生的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也算有成效的担当了这份责任,全面推动了这项事业的向前开展。
千百年来,人们趋利避害,防灾祈福,始终追求和谐平安、事物美好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各类自然灾害,各种突发事件难免时有发生,由此造成中国每年有120多万起灾害发生,有十几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亿元以上。因灾致贫和受灾影响达6亿多人。为提高各类自然灾害,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降低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对灾前、灾中、灾后的紧急救援救助,进一步动员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积极爱心奉献,投入防灾、减灾、救灾的行列,与灾区人民群众同甘苦,共命运,一道渡过难关。北京市紧急救援基金会基于这种背景下,在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作为我国唯一专业性基金会,在北京应运而生。她的诞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公(私)募基金会管理《条例》、《办法》等机关法律规定,立足北京,面向全社会,开展全面救援救助公益募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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