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 | 分享到: | 来源: |
从市残联获悉,“十三五”期间,汕头市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采取多措施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我市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逐步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残疾人。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支出费用优惠、补贴,以及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旅游景点等场所免费或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
制定实施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资助办法。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自谋职业、低保、失业以及无业残疾人,施行社会保险分类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确保残疾人全面纳入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做好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工作。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到2018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实施“社区康园网络”品牌连锁化战略,到2020年,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立一所社区康园中心。将康园中心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居家服务、日间照料和寄宿制托养服务,逐步实现投资、运营和服务主体多元化。为盲、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给予更多政策优惠支持,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回归家庭生活。
文章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