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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奖励自主创业的残疾人

2018年3月13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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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残联副理事长、“最美女教师”张丽莉一连提交了三份提案。她建议放开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行政许可;优化低保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建议解决残疾人如厕难问题。

来自黑龙江省的“80后”委员张丽莉,2007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到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任教。2012年5月8日的一次交通事故中,为救学生而受重伤,致使双腿截肢,经全力抢救脱离生命危险。2013年6月,张丽莉考取了北师大教育学部特殊教育专业研究生,9月8日报到学习;紧接着,同年9月26日,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2014年7月23日她被中宣部评为“见义勇为最美人物”,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作为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张丽莉将关注目光投向了残疾人群体,一连三个提案均与残疾人有关。在《优化低保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案里,她写道:“去年我国全年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12.1万名,城乡残疾人在业比例为49.6%。总体上看,残疾人就业率偏低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而部分残疾人的就业创业意愿低则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她表示,低保制度对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部分残疾人加入劳动力市场的意愿。

她建议优化低保制度,完善相应的立法以及加强执法监督入手。她还建议民政部门进行相关制度的改进,通过确立一个合适的补偿机制,对积极就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进行奖励,鼓励其自力更生创造劳动价值的目的。

例如,为了增强低保受助者的就业意愿,低保金额的计算方式可以对有工作收入的受助者进行“渐退”的计算:在就业创业后规定的一段时期内,其所获得的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这种方式既能让低保金在一段时期内保障残疾人的生活,又能有效激励残疾人就业创业。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社